2017年西安举办首届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”表彰大会,会上授予10人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”称号、90人“西安工匠”称号,为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”每人奖励3万元,“西安工匠”每人奖励1万元。
2018年,评选又开始了
2018年,按照西安市委、市政府安排部署,为深入贯彻落实《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改革试验打造“一带一路”创新中心实施细则》,着力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,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、尊重技术、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,西安市决定再次开展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”评选活动。
西安将评选100名“西安工匠”
从中产生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”
“西安工匠”和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”,是西安市政府设立的技能人才最高奖项。每次评选人数不超过100名,并从“西安工匠”中选择特别突出的前10名,授予“西安工匠之星”称号。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以工作业绩为重点,把品德、技能、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,不唯学历、资历、年龄,突出工匠文化精神,突出业绩和贡献。
符合什么条件可参评?
按照《西安市“西安工匠(西安工匠之星)”评选暂行办法》要求,在西安地区各行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劳动者,符合以下评选条件均可报名参评。
1、获“中华技能大奖”者;被行业推荐参加世界或国家技能大赛者;
2、获省、市技术能手,技术标兵称号者;
3、在全国行业一类技能比赛获得名次,在省级行业一类技能比赛中获前10名,在市级行业一类技能比赛中获前6名名次;
4、在本职业(工种)中,具备某种绝招绝技,并在发掘整理和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5、在同行业中,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,并在某项生产工作领域创新业绩突出,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,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;
6、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,业绩突出,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显著贡献,有较大社会影响者。“西安工匠之星”的评选由当年“西安工匠”中产生。
对在西安市经济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,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。
报名需要哪些材料?
申报者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、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的形式参加报名。需填写《西安市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”评选申报表》; 并携带个人事迹材料(最多2000字),相关获奖、参赛等证书原件复印件。
评审办法有哪些?
由市人社局组建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暨西安工匠”专家评审委员会,制定评审办法。专家评审会依据评审办法,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、技能水平、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审。对评选出的“西安工匠”和“西安十佳工匠之星”人选,将授予相应称号,颁发证书奖牌,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
报名时间:2018年3月15日之前
报名地址:西安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(市政府6号楼517办公室)或西安市职业技能协会(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)
联 系 人:贾玉峰 党宝春
联系电话:86786833/89163645/89586354
电子邮箱:xvsa104@163.com
“西安工匠”
指西安地区
1、高新技术、装备制造、现代服务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中,技艺精湛的优秀技能人才;
2、在生产实践岗位上有绝招绝活,业绩突出,贡献较大的高技能人才;
3、追求创造精神,能够打造行业最优秀产品的高技能人才;
4、支撑传承工匠文化精神,精益求精,一丝不苟,专注坚持的高技能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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